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一標段:Y-43光鹵石回鹵口可采礦量約33萬方;Y-46光鹵石回鹵口可采礦量約28萬方;Y-22池1號區域可采礦量約13萬方;Y-22池2號區域可采礦量約13萬方;Y-22池3號區域可采礦量約13萬方。 二標段 :試驗廠尾鹽池可采礦量約86萬方。
2.2 項目實施地點: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縣羅中。不需繞道巴州,可從哈密到達羅中現場,哈密至羅中距離約400公里。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
2.4 標段名稱:羅鉀公司原料廠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Y-22池及回鹵口、試驗廠尾鹽池礦石采運項目(一標段)
2.4.1 招標范圍:一標段:Y-43光鹵石回鹵口可采礦量約33萬方;Y-46光鹵石回鹵口可采礦量約28萬方;Y- 22池1號區域可采礦量約13萬方;Y-22池2號區域可采礦量約13萬方;Y-22池3號區域可采礦量約13萬方。 二標段 :試驗廠尾鹽池可采礦量約86萬方。
2.4.2 工期/服務期/交貨期:341日歷天,工期說明:2026年7月25日至2027年6月30日(以甲方開工通知具體日期為準,實際以礦堆礦拉完為止)。
2.5 標段名稱:羅鉀公司原料廠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Y-22池及回鹵口、試驗廠尾鹽池礦石采運項目(二標段)
2.5.1 招標范圍:一標段:Y-43光鹵石回鹵口可采礦量約33萬方;Y-46光鹵石回鹵口可采礦量約28萬方;Y- 22池1號區域可采礦量約13萬方;Y-22池2號區域可采礦量約13萬方;Y-22池3號區域可采礦量約13萬方。 二標段 :試驗廠尾鹽池可采礦量約86萬方。
2.5.2 工期/服務期/交貨期:341日歷天,工期說明:2026年7月25日至2027年6月30日(以甲方開工通知具體日期為準,實際以礦堆礦拉完為止)。
2.6 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羅鉀公司原料廠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Y-22池及回鹵口、試驗廠尾鹽池礦石采運項目(一標段)
3.1.1 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民事主體。
3.1.2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1.3 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或合同開始執行的時間為準 )應具有至少1個合同金額不少于300萬元的鹽湖礦物拉運或巖土拉運或土石方拉運的合同業績(須提供合同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頁、范圍頁、簽字頁及對應項目任意一次結算發票掃描件)。
3.1.4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投標單位員工(提供有效的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的勞務合同復印件并提供自2025年10月(含)至投標截止日期間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3.1.5 投標人其他要求:無。
3.1.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1.7 備注:
3.2 羅鉀公司原料廠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Y-22池及回鹵口、試驗廠尾鹽池礦石采運項目(二標段)
3.2.1 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民事主體。
3.2.2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2.3 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或合同開始執行的時間為準 )應具有至少1個合同金額不少于300萬元的鹽湖礦物拉運或巖土拉運或土石方拉運的合同業績(須提供合同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頁、范圍頁、簽字頁及對應項目任意一次結算發票掃描件)。
3.2.4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投標單位員工(提供有效的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的勞務合同復印件并提供自2025年10月(含)至投標截止日期間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3.2.5 投標人其他要求:無。
3.2.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7 備注: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6-05-12 17:00:00時至2026-05-18 17:00:00時(北京時間,下同)注冊、購買(如需)、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