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公司火電廠煙氣污染治理效果評估與綜合環境治理能力
提升技術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DNYZC-2026-05-09-006
黃河水電物資 受招標人委托,對下述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項目業主(或發包人):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由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項目整體進度:24個月,具體如下。
24個月內完成《面向綠色發展的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火電廠煙氣污染治理優化研究報告》《燃煤電廠排污許可管理標桿示范評價指標體系與綜合環境治理能力提升報告》和《燃煤電廠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應用現狀、存在問題與管理建議報告》;開展排污許可管理現場交流培訓一次。
初步計劃實施24個月,根據具體實際可考慮調整研究時限。
第一階段,簽訂合同2個月內,實施方案編制:現場踏勘,收集資料,編制項目大綱及工作方案,明確現場踏勘與測試的具體工作內容,整理前期資料,梳理相關信息。
第二階段,簽訂合同10個月內,研究內容一:開展燃煤電廠煙氣超低排放治理優化效果評估,為企業大氣污染治理提供針對性、可行性的對策建議。
第三階段,簽訂合同14個月內,,研究內容二:開展燃煤電廠排污許可管理標桿示范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完成相關環境管理方面的技術培訓。
第四階段,簽訂合同19個月內,研究內容三:開展燃煤電廠CCUS(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及應用情況調研,總結燃煤電廠CCUS技術應用面臨的主要挑戰和環境管理主要關注重點。
第五階段,簽訂合同24個月內,報告編制驗收:形成技術服務報告,為企業環境治理能力提升與技術儲備提供決策參考。
2.2招標范圍
對黃河公司下屬已運行3座電廠開展燃煤電廠煙氣超低排放治理優化與控制效果評估。結合企業所處地理位置氣候特征,從污染物排放水平、設施運行穩定控制、污染治理經濟性、綜合環境減排效益等方面,綜合評估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現狀,研究高原地區脫硝、脫硫、除塵設施控制能力水平與主要影響因素。基于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要求,根據最新政策、標準規范及管理要求,采用現場調查、資料核對、數據分析等方法,分析燃煤電廠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執行管理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從工程建設的環境合規性,廢氣治理、廢水處理、噪聲控制、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等方面梳理企業存在的潛在生態問題及風險隱患,研判企業排污許可管理的合法性、全面性、合規性、有效性,提出相關的修改意見并指導完成,助力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調查分析燃煤電廠CCUS(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及應用情況,分析不同技術路線的捕集利用能力、建設投資成本、運行控制、減污降碳和經濟效益,總結燃煤電廠CCUS技術應用面臨的主要挑戰和環境管理主要關注重點,為企業決策提供參考。具體開展研究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開展燃煤電廠煙氣超低排放治理優化與控制效果評估。基于在線監測數據、性能檢測數據、自行監測數據,以及必要的現場補充測試工作,結合企業所處地理位置氣候特征,從污染物排放水平、設施運行穩定控制、污染治理經濟性、綜合環境減排效益等方面,綜合評估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現狀,研究高原地區脫硝、脫硫、除塵設施控制能力水平與主要影響因素,形成超低排放減排技術管理優化清單建議。
二是開展燃煤電廠排污許可管理標桿示范評價指標體系研究。采用現場調查、資料核對、數據分析等方法,分析燃煤電廠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執行管理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從工程建設的環境合規性,廢氣治理、廢水處理、噪聲控制、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等方面梳理企業存在的潛在生態問題及風險隱患,研判企業排污許可管理的合法性、全面性、合規性、有效性,提出相關的修改意見并指導完成。基于排污許可管理調研結果,從排污許可證填報質量、環境管理制度建設、許可證執行報告質量及環境管理創新等提煉總結形成燃煤電廠排污許可管理標桿示范評價指標體系。其中,基本指標包括按證排污、自行監測、執行報告、臺賬管理和信息公開五大方面,加分項包括制度構建、能力建設和亮點工作等。通過試用評價與宣傳引導,分析典型燃煤電廠排污許可管理的能力水平,提升排污單位持證排污、按證排污意識,助力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三是開展燃煤電廠CCUS(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及應用情況調研,分析煤電行業CCUS不同技術路線的捕集利用能力、建設投資成本、運行控制、減污降碳和經濟效益,總結燃煤電廠CCUS技術應用面臨的主要挑戰和環境管理主要關注重點,提出推動燃煤電廠CCUS更好建設運行的技術與管理建議,為企業決策提供參考。
本項目為黃河公司生態環保技術服務項目,主要包含火電廠煙氣污染治理效果評估與綜合環境治理能力提升技術,根據上述內容及項目概況整體進度安排完成以下具體工作:
(1)《面向綠色發展的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火電廠煙氣污染治理優化研究報告》編制;
(2)《燃煤電廠排污許可管理標桿示范評價指標體系與綜合環境治理能力提升報告》編制;
(3)《燃煤電廠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應用現狀、存在問題與管理建議報告》編制;
(4)組織排污許可管理現場交流培訓一次,指導提升企業排污許可證質量與管理能力,推動打造排污許可管理標桿企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 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5)投標人沒有處于 及 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 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2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環境咨詢能力的企業或事業單位;
(2)投標人在近五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承擔不少于2項火電行業排污許可、環保技術能力提升相關的環境咨詢類工作,且參加過不少于2項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與碳排放評價相關的國家級政策文件、標準規范編制。【需提供合同或課題任務書關鍵信息內容頁的復印件,包括合同或任務書封面、服務或研究內容、合同或任務書簽字蓋章頁等;提供發布的政策文件、標準規范,以及參與有效證明材料,政策或標準規范應為已發布的文件】
(3)
(4)團隊成員:組建不少于10人的技術團隊,至少4人持有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質,并提供由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近3個月的本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5)核查投標人的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方在冊人員,提供近3個月養老社保繳費證明,若法人投標可不提供社保證明/授權書;
(6)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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