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寧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東一期”)、寧東第二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東二期”)統稱寧東電廠,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所轄靈武市境內,廠址地處寧東煤炭基地鴛鴦湖礦區內,位于銀川市東南直線距離約90km,靈武市東南直線距離約40km處,北靠鴛鴦湖礦區,西距鴛馮公路約4.0km,南臨馬家灘鎮約6.0km,運輸方便,交通便利。
寧東一期設置有三座內徑為12m,每座總容積1500m3的鋼筋混凝土平底灰庫;兩座渣倉,渣倉料位正常不大于9米。寧東二期設置三座鋼筋混凝土平底灰庫,分別為原灰庫、粗灰庫和細灰庫。每座灰庫直徑15m,有效庫容約2800m³。兩座干渣倉,渣倉料位正常不大于4米。一、二期脫硫均為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生產過程產生的石膏暫存于石膏庫。
寧東一期年產生灰渣95萬噸左右,兩年預計190萬噸。其中計劃拉運至政府#4渣場90萬噸,自行處置100萬噸。寧東二期年產生灰渣120萬噸左右,兩年預計240萬噸。其中計劃拉運至政府#4渣場100萬噸,自行處置140萬噸。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總體承包模式,投標人須全面負責寧東一期及寧東二期的固廢運輸及處置工作。寧東電廠兩年固廢(灰渣、石膏)預估總產量為430萬噸。
寧東一期固廢兩年預估總產量為190萬噸,其中:100萬噸由投標人負責運輸至其承諾的其他合法合規處置場所進行處置;90萬噸由投標人負責運輸至政府#4渣場,該渣場距離寧東電廠約8公里。投標人負責寧東一期兩臺機組的預涂灰工作及鍋爐底料拉運工作,即負責#1、#2機組啟動前用灰罐車在灰庫接灰后,接入預涂灰管道涂灰,負責#1、#2機組啟動前將爐料拉至上料口,負責灰、渣、石膏接卸區周圍現場衛生的清理工作。
寧東二期固廢兩年預估總產量為240萬噸,其中:140萬噸由投標人負責運輸至其承諾的其他合法合規處置場所進行處置;100萬噸由投標人負責運輸至政府#4渣場,該渣場距離寧東電廠約8公里。
所有固廢必須運輸至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合法合規處置場所。嚴禁隨意傾倒或違規堆放。
投標人承諾的處置場所必須具備合法的運營手續、充足的儲存及消納能力,并完全符合國家及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固廢處置的環保法律法規要求。
投標人需自行配備符合環保要求的運輸車輛,負責固廢的裝車(如需)、運輸、卸車及處置場的攤平、碾壓、覆蓋等全部工序,確保運輸途中無遺撒、無揚塵,處置過程符合環保驗收標準。
投標人需對固廢從離開招標人廠區直至在處置場完成合規填埋的全過程安全、環保及質量負全部責任。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2.1.4服務期限:總服務期2年。計劃服務期:2026年6月14日至2028年6月13日,具體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5項目(服務)地點:寧夏靈武市馬家灘溝,寧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寧東第二發電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包含:道路普通貨物運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工業固體廢物(或灰渣或粉煤灰或爐渣或石膏或石子煤)運輸及處置的合同業績1份,且單份合同總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處置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5-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5-09 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