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姚云能投綠色能源公司叭臘么風電場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招標公告
叭臘么風電場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叭臘么風電場項目EPC總承包工程。
2.2 項目概況:叭臘么風電場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縣西部石羊鎮境內,西鄰祥云縣、南鄰姚安縣,距離大姚縣城直線距離31km,場址位于叭臘么村東、北側山梁一帶,場址區域由一條大致呈西北~西南走向的山脊組成,海拔在2100m~2670m之間,地理坐標介于北緯25°41′38.32″~25°47′45.42″、東經100°59′0.28″~101°2′58.28″之間。
可研報告階段本風電場擬安裝10臺單機容量5.0MW的風電機組,總裝機容量50MW。結合項目實際及建設條件,經優化后本風電場擬安裝8臺單機容量為6.25MW的風電機組,風機位為可研階段的#3--#10。叭臘么風電場不新建升壓站,以2回35kV直埋電纜集電線路接入叭臘么光伏220kV升壓站35kVI段母線,經在建的叭臘么光伏220kV升壓站~大姚共享儲能220kV升壓站的導線截面為1×300mm2的220kV線路送出。
本工程對外交通運輸采用公路運輸方式,線路為:經G5621(昆楚大高速)→禾甸收費站(大理州祥云縣)→省道 S316(祥姚公路)→仁頭關村→通村道路→進場道路→場區,其中收費站至場區道路里程約62km。仁頭關村→場區風機平臺已建主線道路約12km(道路路基寬度6—7m)。
場外道路為:禾甸收費站至仁頭關村;
場內道路為:仁頭關村至場區風機平臺(已建主線道路除外)。
2.3 項目建設地點:云南省楚雄州大姚縣。
2.4 招標范圍:
叭臘么風電場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電場全部勘察設計(含地質詳勘、地形地貌測繪、取樣、試驗、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風電場全部設備采購(風力發電機組、塔筒、箱變及附屬設備除外),風電場全部建筑及安裝工程(含風機基礎平臺、集電線工程、對側間隔工程、水環保工程(含植被恢復)、安全與職業健康工程、場內外道路改造及線路障礙遷改、堆場租賃等),建設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專項驗收)、并網驗收等階段驗收、防雷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檔案整理及歸檔驗收等內容,最終按照招標人要求交付并網發電。投標人應移交設備性能、工程質量等滿足招標人要求的風電場。具體工作范圍及內容詳見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招標文件第二卷技術標準及要求。
其中,風電機組、塔筒、箱變及其附屬設備由招標人負責招標,待中標人確定后,由招標人、EPC總承包方與設備供貨商三方共同簽訂設備采購合同。招標人委托 EPC總承包方作為采購方履行甲指乙采合同商簽、付款及催貨、現場交驗及保管等買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
(1)勘察設計:
施工圖階段全部勘察設計:風電場詳細地勘、微觀選址、設備技術規范書、材料清單、工程量清單、施工圖預算、竣工圖編制;安全、職業健康、消防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施工設計;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同時需統籌考慮未來項目接入的整體規劃設計。
(2)發電場場區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平臺、各類設備基礎,場內各類臨時設施、施工營地,防洪澇設施,接地,線纜溝,護坡、棄土場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除風力發電機組、塔筒、箱變及附屬設備外的發電場場區全部設備、材料等采購。
(4)風電場全部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機機組、塔筒轉運及安裝;箱變安裝;預應力錨栓、風機至箱變出線工程、防火封堵、視頻監控、防雷及設備接地等所有設備材料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5)場內外全部交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場內外道路改造及線路障礙遷改工程:
①禾甸收費站出口匝道(或高速路開口)至主線道路涉及的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收費站改造(或高速路開口)的協調、手續辦理及補償,高速公路至收費站前、后的匝道改造使用及恢復;
②省道 S316(祥姚公路)仁頭關村至垾泥田的通村道路(含橋梁修建及加固)改造工程;
③進場道路及場內道路的局部改造工程,達到滿足大件運輸條件;
④已建主線道路至風機吊裝平臺道路工程(場內道路路徑詳見總平面布置圖及已建主線道路施工圖);
⑤線路遷改工程:禾甸收費站出口(或高速路開口處)至風機吊裝平臺沿線涉及的線路遷改工程。
(6)集電線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場區至對側間隔的35kV集電線路涉及的土建、設備材料采購、安裝、試驗和調試等。
(7)升壓站改造工程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及安裝調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5kV開關柜、一二次電力電纜(含防火封堵)、接地(包括但不限于電氣設備工作接地、保護接地等)、監控系統擴容(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監控系統擴容、五防系統擴容、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系統、故障濾波擴容、風功率預測系統等)、配套通信設備、試驗、調試、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驗收,全部設備和材料(包括招標人提供設備、材料)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預留云南能源集團集控中心接入設備及接口位置,滿足集控中心接入要求。
(8)施工臨時工程:施工供電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臨時場地(含風機、塔筒堆場或轉運場)等。
(9)負責完成項目消防設施、防雷、水土保持的設計、施工、驗收及備案(包括“三同時”)等,并承擔相應費用。
(10)環水保工程:風電場場區(含風機平臺、集電線路、新建及改擴建場內道路和棄土場)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擋墻、邊坡、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等)。
(11)投標人負責配合叭臘么風電場整體調試及各系統間聯調、驗收、消缺,風機及塔筒箱變安裝調試,240小時試運行等,全容量投產并網前電網最新要求的設備、系統等升級改造工作,相關費用包括在報價中。
(12)智慧工地系統:投標人建立現場施工人員管理系統、主要管理人員配備智能安全帽智能手環等硬件設備;建立視頻監控管理系統,施工區域實現可視化管理,實時查看監管作業區域車輛及施工人員;建立智能廣播、環境監測、車輛登記管理等系統。采購符合《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GB/T 28181-2022)》技術規范和滿足本工程智慧工地建設所需數量的監控攝像頭,并按照招標人要求進行接入。
(13)安全監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對項目范圍內邊坡以及土石方開挖區域存在的高邊坡部位進行滑移、坍塌、泥石流等部位實施安全監測,以及報警裝置的采購、安裝、監測,以及雨季施工過程中防止泥石流發生而設置的監測裝置及報警設備等一切內容;所有設施設備設置應按照項目所在地實際情況編制方案,并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后實施。
(14)相關手續辦理工作
1)投標人負責質量安全監督備案、電力質監、并網驗收等相關費用。招標人配合投標人工作。
2)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設備性能試驗、涉網試驗(按照云南省電網公司要求的全部試驗進行)工作,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電網要求的涉網安全指標、調度運行管理等要求,投標人必須負責消缺直至滿足要求。性能試驗及涉網試驗的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3)投標人負責紅線外用林用地,包括超出紅線施工用地,生產、生活臨建用地,集電線路電纜溝,場內外道路改擴建、堆場或轉運場、渣場、及其他施工過程所需的所有臨時用林用地的手續辦理、征租地補償、青苗補償、環水保復綠及植被恢復。投標人負責所有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著物(青苗、建構筑物、墳墓等)清理(含風機基礎、吊裝平臺、渣場),招標人配合投標人工作。紅線范圍外電纜井、電纜分接箱等涉及永久征地的手續辦理及征地費用、征地補償、協調費等相關征地工作及費用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需協調補償到位,滿足招標人后期長期使用需要。
招標人負責風機基礎及吊裝平臺征租地補償、青苗及附著物補償,投標人負責征租地、青苗及附著物清點、協調等工作,招標人配合。吊裝平臺臨時用林用地的手續辦理、環水保復綠、植被恢復以及清理等由投標人負責。
5)投標人負責施工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鄉鎮、村民委員會、村民的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超紅線用地、遷墳、道路使用、材料機具臨時堆放、施工臨時踩踏、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等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相關費用已綜合考慮在投標單價中;招標人配合投標人工作。
6)投標人負責在場內道路(已建主線道路至風機吊裝平臺)及平臺等設計施工中必須充分考慮對風電場原有水系的影響,新設計的排水系統確保所涉及的村莊、礦山、水庫、土地、水源等不受影響;排水系統順暢,符合水保環保要求,不影響村民生產生活,并承擔相關費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7)投標人負責規劃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解決叭臘么風電場項目運輸路線上影響運輸的如架空線路(如光纜、輸電線路等)改造、遷移、橋梁加固、路面加寬、維護等涉及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8)投標人負責涉及項目需要的運輸工作(箱變除外,風機塔筒由廠家運至堆場),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投標人負責招標范圍內運輸手續、交通道路許可手續辦理,解決施工現場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確定運輸方式和運輸通道滿足施工及甲供設備的運輸要求,設備運輸及運輸車輛的拖拽、牽引,綜合協調設備生產、運輸、存放、倒運、保管,滿足設備(含甲供設備)連續吊裝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
9)投標人負責施工期間粉塵、噪聲、廢水、固體廢物等污染物治理及達標排放,承擔環保部門征收的排污費、超標罰款及環保監測、垃圾清運處置等全部相關費用,并采取灑水降塵、降噪、廢水處理等有效環保措施。
10)投標人負責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及土地林地復墾措施的實施(包括:設計、施工、驗收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與主體工程同步進行并承擔相關費用(含道路、臨時工程)。
11)投標人負責風機、塔筒、箱變等主要設備監造。發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2)投標人負責消防備案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3)投標人負責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4)投標人負責防雷設計審核、備案及驗收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5)投標人負責施工中發生阻工、停工等工作的協調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的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16)投標人負責所有并網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與電網公司簽訂《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四類附件、并網前驗收、新投申請等),滿足風電機組并網要求。
17)投標人負責完成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安全、職業病等專項驗收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18)投標人負責組織電網公司驗收,工程質量應達到電網公司驗收標準,同時投標人應負責項目現場并網驗收具體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19)投標人負責解決本項目工程與其他工程的銜接問題;
20)投標人負責承包范圍內的道路在建設過程中因工程施工及運輸導致道路及相關設施損壞的修復,并承擔相關費用。
21)投標人所負責的道路、臨時用地等內容,需協調、補償到位,滿足招標人后期長期使用需要。
(15)風機、塔筒廠家堆場(轉運場)車板交貨,箱變廠家吊裝平臺車板交貨。投標人負責風機及塔筒的堆場(轉運場)車板卸貨及從堆場(轉運場)至風機平臺的設備堆場裝車、看管、倒運、平臺卸車、吊裝等;投標人負責箱變的看管、平臺卸車、吊裝、配合運輸等。
(16)投標人應保證用于本風電場項目的所有設備、材料均滿足國家法律法規,電網及招標人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17)檔案整理及歸檔驗收。
投標人負責根據相關檔案驗收規范完成檔案的收集、歸檔等工作,負責完成檔案專項驗收,并承擔相關費用。
(18)投標人配合完成項目建設及投產并網后招標人的其他相關工作。
其它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風電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竣工驗收需求的工作內容也視為包含在本工程內,由投標人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5 工期:項目總工期16個月: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竣工驗收止,其中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時間要求為2026年11月30日。
2.6 質量要求:
(1)設計要求:設計方案能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行業標準、規范,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2)設備采購質量要求:提供的設備和材料是全新的、功能先進、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有關手續完備、具有生產廠家質量合格證明,同時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
(3)工程質量要求為一次性驗收合格率為100%;建筑、安裝、調試分項工程合格率100%。
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卷技術標準及要求。
2.7 標段劃分:本工程不劃分標段。
2.8 分包要求:項目非主體、非關鍵部分經發包人書面同意的可以分包。
2.9 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2.10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營業執照: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3.1.2信譽要求: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提供書面承諾或相關證明材料)。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提供書面承諾或相關證明材料)。
(3)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在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中,未因出現重大質量或違約等問題被通報并停止或暫停授權(提供書面承諾或相關證明材料)。
(4)投標人應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記錄(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s://zxgk.court.gov.cn/)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投標活動但期限屆滿的除外)(由招標代理機構于開標后在上述網站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提交評標委員會評審)。
(5)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投標人必須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網站查詢結果證明材料(由招標代理機構于開標后在上述網站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提交評標委員會評審)。
(6)投標人未被人社部門列入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且在名單公示期(未撤銷)內的(自行承諾)。
3.1.3其他要求: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投標(提供書面承諾或相關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提供書面承諾或相關證明材料)。
(3)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云人社發〔2021〕22號),投標人必須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和項目實行人工費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和項目實行人工費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的承諾。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以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① 項目經理資格:擬委派的項目經理應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項目在建期間,不得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并提供書面承諾掃描件(格式自擬)。
② 設計負責人資格:擬委派的設計負責人應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副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③ 技術負責人:擬委派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④ 安全負責人:擬委派的安全負責人應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項目管理人員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需提供勞動合同及近6個月社保證明等材料,如是新成立的潛在投標人或新入職的人員,尚未產生社保繳納材料的可僅提供勞動合同原件的掃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發現造假,一律按否決投標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2.3業績要求
①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必須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承擔過的至少1項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風力發電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或EPC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EPC總承包合同或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必須包含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合同金額頁,未提供視為無效業績)。
②項目經理業績要求: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至少1項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國內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須能證明其是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③設計負責人業績要求:擬委派的設計負責人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項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國內風電項目設計負責人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須能證明其是設計負責人(設總))。
④技術負責人業績要求:擬委派的技術負責人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項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國內風電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須能證明其是技術負責人)。
⑤安全負責人業績要求:擬委派的安全負責人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項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國內風電項目安全負責人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須能證明其是安全負責人(安全總監))。
3.2.4安全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內未發生政府安全監管部門通報的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書面承諾或相關證明材料)。
3.2.5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的掃描件,2025年未出具審計報告的,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的掃描件;成立不滿3年(以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準)的投標人,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的掃描件;成立不滿1年(以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準)的投標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若無法提供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需詳細說明原因,并提供本單位財務報表,同時出具報表數據真實性承諾書。
3.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6年4月30日00時00分至2026年5月7日23時59分登錄網上獲取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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