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疆阜康熱電公司煤場接卸、推整外包(三年)項目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高速公路以北,軍鋼西側。
2.2項目規模:2*135MW等級機組。
2.3招標項目履約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4招標范圍:合同期內提供煤場接卸車輛(包含推煤機2臺、鏟車2臺、挖機2臺),負責來煤接卸、推煤攏堆、場地平整、上煤摻配、煤場倒運、接卸車輛駕駛(駕駛員具備車輛相關駕駛、操作證件)、接卸車輛加油(含油料供給)、車輛維修保養(含車輛維修保養備品備件提供)、非自卸車輛卸車、凍廂清理等所有工作。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生產運營-2026-2029年(三年)煤場接卸、推整外包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生產運營-2026-2029年(三年)煤場接卸、推整外包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資質要求:無。
9.投標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1項煤場接卸、推整外包項目合同業績,合同內容須同時包含煤場接卸和推整工作內容。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標人業績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6-04-27 13:27到2026-05-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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