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坑園50MW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勘察設計服務 項目已批準, 項目資金為 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 公開招標 。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 福州市連江縣坑園鎮前嶼村西南側圍海養殖魚塘內。
2.2 項目規模: 61.86999MWp(交流側 50MW)。
2.3 招標項目 履約期限 :本項目服務計劃開始日期為2026年6月1日,投標人的服務期應滿足項目建設需求,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各階段工期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具體為 :
光伏發電項目可研、勘察設計、施工圖設計-勘察設計服務(CHDT00001/26-SJ-002001): 連江坑園50MW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勘察工作(詳細勘察、施工期勘察);設計工作(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優化設計、科技項目設計專篇;施工總承包招標技術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編制工作,設備型號、數量等招標技術規范書的采購編制,與本設計相關的各類評審(含初步設計評審、設計評審)、以及項目建設所需的各類檢查與驗收配合工作(具體包括電力質監、達標投產、竣工驗收、環水保驗收、檔案驗收、職業健康驗收等);施工階段的勘察設計配合服務,涵蓋勘察設計技術交底、施工現場服務、設計變更與變更設計、參與施工過程驗收、參與投產試運行、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內容;施工圖評審,本項目勘察設計所需的各類設計審查配合、現場設計服務、主設備設計聯絡會(含參加主設備設計聯絡會)、竣工圖文件編制,與其他單位的設計接口協調配合及設計歸總,風資源、氣象、水文等所有工程設計所需數據的收集整理,專項設計配合(特指政府單位下達的配合指令)、專項驗收配合,以及根據本標段設計范圍(含招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投標方認為應開展的其他工作,并承擔除不可抗力風險外的所有風險包干責任。詳見技術規范書。
說明:本工程項目與 連江可門開發區滯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電站項目220KV升壓站(建設中)為同一個站址,共用同一個升壓站。本工程項目接入升壓站的電氣和土建等相關設計工作均由投標人負責,詳見本項目可研報告。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光伏發電項目可研、勘察設計、施工圖設計-勘察設計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2)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3)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2項資質條件:(1)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2)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9.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以下兩項合同業績要求之一:(1)至少具有1項50MW(交流側)及以上容量集中式漁光互補或海上光伏電站項目的勘察設計合同業績;(2)至少具有1項50MW(交流側)及以上容量集中式漁光互補或海上光伏電站項目EPC總承包的合同業績(若投標人所提供的EPC合同為聯合體的,投標人的合同工作內容應包含勘察設計)。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