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西藏自治區昌都市江達縣、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縣
2.2 項目規模:960MW。金沙江上游采用1庫13級的開發方式,波羅水電站為第6級,下游為葉巴灘水電站。
波羅水電站位于四川白玉縣與西藏江達縣境內的金沙江干流上,水庫區涉及四川省甘孜州白玉縣、德格縣和西藏自治區昌都市江達縣。波羅水電站水庫長約73.8km,壩址集水面積160519km2,多年平均流量 699m3/s。電站采用壩式開發,壩型為碾壓混凝土重力壩,最大壩高134m。水庫正常蓄水位 2989m,正常蓄水位以下庫容 6.22億m3,死水位2984m,調節庫容0.857億m3,具有日調節性能。電站裝機容量960 MW,安裝 3 臺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 320MW,額定水頭83m;多年平均年發電量(單獨/聯合運行)38.92/44.01億kWh,本工程等別為二等大(2)型工程。擋水建筑物、泄洪、引水發電等永久建筑物為2級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為3級建筑物,臨時建筑物為4級建筑物。
砂石加工系統布置在藏曲河口左岸臺地上。本系統料源為波羅水電站地下工程開挖有用料以及石方明挖可用料,主要堆存于1#~3#轉存料場、基坑轉存料場及藏曲臺地暫存場。
砂石料加工系統主要承擔全工程約240萬m3混凝土及噴混凝土所需骨料的生產任務,同時承擔4.51萬m3大壩圍堰墊層料及巴弄達潤溝溝水處理擋水壩,0.88萬m3墊層料所需砂石料的生產,成品骨料最大粒徑80mm。波羅水電站的混凝土高峰時段月平均澆筑強度為11萬m3/月,持續時間約6個月,大壩圍堰墊層料高峰月平均填筑強度約3.0萬m3/月。招標設計階段系統設計處理能力1150t/h,成品骨料設計生產能力920t/h(其中成品砂生產能力340t/h)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
項目整體工期:2031年12月31日前首臺機組發電;2032年6月30日前機組全部投運。
本項目計劃總工期72個月。
(1)砂石加工系統
建設工期(含試運行):6個月,計劃開工時間暫定為2026年7月1日,計劃完工時間為2026年12月31日。
運行工期:66個月,計劃開始運營時間為2027年1月1日,計劃運營結束時間為2032年6月30日。
(2)1#轉存料場、2#轉存料場防護工程
建設工期:3個月,計劃開工時間為2026年7月1日,計劃完工時間為2026年9月30日。
運行工期:69個月,計劃開始運營時間為2026年10月1日,計劃運營結束時間為2032年6月30日。
(3)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人指令為準。
本標段工程關鍵點見下表。
本標段工程關鍵節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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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關鍵節點 |
要求完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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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計劃開工時間 |
202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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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系統設計方案通過監理人審查 |
2026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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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砂石加工系統(含廢水、供水系統)建設完成 |
2026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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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砂石系統(含廢水、供水系統)調試完成 |
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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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砂石系統(含廢水、供水系統)正式投產 |
2027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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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轉存料場、2#轉存料場具備堆渣條件 |
2026年10月1日 |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人工砂石骨料加工系統工程-砂石加工系統建設與運行管理工程:金沙江上游波羅水電站砂石加工系統的勘測、設計、采購、建設、生產運行、維護、管理,1#、2#轉存料場防護工程施工和運行管理,為完成上述主體工程所需的全部輔助工程。系統設計處理能力1150t/h,成品骨料設計生產能力920t/h(其中成品砂生產能力340t/h)。
本標段應完成的主體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包括(不限于):
(1)砂石加工系統:系統的勘測、設計、建設、試運行以及運行管理(含堆存于1#~3#轉存料場、基坑轉存料場及藏曲臺地暫存場的用于加工混凝土骨料及墊層料的工程開挖料回采);
(2)成品骨料(含大壩圍堰及巴弄達潤溝擋水壩墊層料)的供應;
(3)1#、2#轉存料場的防護工程建設以及運行管理;
(4)砂石加工系統運行結束后,系統和附屬設施的拆除、清理及場地平整;
(5)1#、2#轉存料場運行結束后,剩余渣料的轉運、防護工程拆除轉運及場地清理;
(6)滿足本標施工、運行所需的加工系統內的交通設施、施工供水及廢水處理系統建設、運行及管理、施工供電線路、施工倉庫、綜合加工廠、施工期辦公住宿房屋等所有輔助工程建設、運行及管理;
(7)為本標服務的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設、運行及管理;
(8)砂石加工系統及1#、2#轉存料場場地邊坡施工期及運行期變形監測、日常安全巡視、巡查監測及資料整編分析等;
(9)配合發包人開展質量監督、安全鑒定、達標投產檢查以及科研項目相關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運行日期為準),具有獨立承擔水利水電工程成品砂石料系統(成品骨料生產能力在500t/h及以上)建設及運行管理業績(建設及運行須為同一合同)。
所有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建設完成及投入運行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入運行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建設完成并投入運行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6-04-22 19:10到2026-04-28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