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變電站巡檢機器人與自動滅火系統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變電站巡檢機器人與自動滅火系統項目 (招標編號:CNGZB-2026-539)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主為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采購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其中,智能軌道式巡檢機器人、智能輪式滅火機器人及防爆區域配套設備須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及礦安〔2022〕123 號文要求,投標時提供所投產品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和防爆合格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①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效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且具有訂立合同的能力。
②須具有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證書,GB/T24001環境管理體系證書和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體系證書。代理商提供的授權制造商資質視為有效證明文件。
③ 符合最新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滿足《國家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執行安全標志管理的礦用產品目錄的通知》(礦安〔2022〕123號)要求,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所投產品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如需應用于礦山區域)
④所供產品須具有防爆合格證(適用于變電站配電室等防爆區域)。
(2)業績要求:
須具有近3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少1項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指變電站(或配電室、開關室)智能巡檢機器人系統項目或變電站(或配電室、開關室)自動滅火系統項目(單項合同內容同時包含巡檢機器人與自動滅火系統的,可視為1項類似項目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及用戶出具的驗收合格證明(或項目完工證明、用戶運行報告)掃描件。代理商提供授權單位生產制造商業績或自身業績均可認定為有效業績。
(3)人員要求:
①現場安裝人員具備自動化、電氣工程或智慧消防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且具有至少2年變電站(或配電室)智能巡檢機器人系統或自動滅火系統相關項目的工作經歷,且為智能巡檢機器人系統或自動滅火系統生產制造商單位的全職人員,需提供近3個月連續在該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
②其他人員:需為本項目配備不少于3人的技術團隊。其中至少1人持有機電工程專業或電氣/自動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且必須為智能巡檢機器人系統或自動滅火系統生產制造商單位的全職人員,需提供最近3個月連續在該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團隊中應包含自動化、電氣工程、智慧消防工程師證書、計算機、軟件設計師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確保具備完成本項目軌道式巡檢機器人系統部署、自動滅火系統聯動調試、智能化平臺集成及運維的專業能力。(提供技術人員社保繳費證明)。
(4)財務要求:
①提供近3年(2023年一2025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復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無資不抵債情況。
③若成立不足三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報。
(5)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產品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情況,須提供生產廠家為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
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否則作無效處理。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資質文件由評標委員會在開標時進行審查)。





